免费发布
查看: 1033|回复: 0

7次入狱!鄂州男子出狱1个多月又进去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4-25 10:53:4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俗话说“事不过三”,家住湖北鄂州的男子洪某某却盗窃成瘾“一错再错”,十一年间上演了“七进宫”,出狱后仍不思悔改,近日撬车窗盗窃车内财物“妙栽”浠水警方手中,这已经是“八进宫”。

“警官,我车内的财物被盗了。”4月1日早上7时许,浠水县公安局巴河水陆派出所接到辖区陈先生报警,称其越野车昨晚停在楼下停车场,早上起来发现后排座椅车窗玻璃被撬,车内5000余元现金以及一条黄鹤楼1916香烟被盗。

案发后,巴河水陆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对现场进行勘查,只见车窗玻璃被撬了一个小口,被整块取下,未发现其它有价值的线索。

“小案件连着大民生,影响着老百姓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由于现场线索较少,破案难度较大。为尽快给老百姓一个交代,浠水警方抽调巴河水陆派出所、刑侦大队、情指勤舆一体化专班成立专班,围绕案发现场周边视频进行研判分析,经过一天多时间的查看,民警在一处监控中发现了一个黑色的身影。

通过循线追踪,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极强,全程戴着帽子、口罩以及手套,并且经过卡口时有意躲避视频监控,这无疑给案件的侦破增加了难度。

为尽早将嫌疑人绳之以法,专班民警赶赴黄州、鄂州,扩大调查范围,发现嫌疑人于3月31日晚上11时许驾驶摩托车从鄂州出发,一路途经黄州到巴河,作案结束后原路返回。通过研判分析,民警锁定了有多次盗窃前科的犯罪嫌疑人洪某某。

4月17日晚,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专班民警成功将洪某某抓获,现场扣押作案工具以及作案使用的摩托车。经审讯,洪某某对在浠水县巴河镇破坏汽车玻璃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洪某某从2013开始先后多次在鄂州、黄州等地实施盗窃,曾七次被判刑入狱,最近一次出狱是3月5日,不料不到两个月再次“进宫”。

目前,犯罪嫌疑人洪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深挖中。


鄂州精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网络不良信息举报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908683031
    举报邮箱:675908390@qq.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