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区因经济发展的需要,需拟征收鄂州市华容区临江乡马桥村、临江村境内集体土地6.3360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的相关要求,现土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此次征收土地的目的为工业用地。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各类地类补偿标准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文件规定执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华容区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华容政发[2021)2号)文件规定据实结算。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共计5398272.00 元,由临江乡政府直接支付给被征地村组(详细情况见《土地征收费用明细表》)。
本次征地拟采取货币补偿的途径安置,安置补助费支付给鄂州市华容区临江乡马桥村、临江村以后,应安置的农业人口由鄂州市华容区临江乡马桥村、临江村负责统一安置。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如调剂安置的补助费可以支付给被安置人,由其自谋职业,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统一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我区会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调查结果为准;对于抢栽、抢种或抢搭、抢建的地面附着(属)物,不予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027-6069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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