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鄂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鄂城大队收到黄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抄告的货运车辆违法线索,涉及辖区内某道路运输企业名下货运车辆存在“百吨王”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根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相关规定,“百吨王”等严重超限超载行为已被明确列为道路运输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收到线索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鄂城大队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成立专项核查组,对涉事企业开展全覆盖式现场执法检查。
经现场核查与台账核验,执法人员确认,涉事“百吨王”超限超载车辆确为该企业名下货运车辆。同时深挖发现,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重不到位,驾驶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存在明显漏洞:未按照规定对所有在岗货运驾驶员开展全覆盖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部分涉事车辆驾驶员未参加过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未留存完整的全员培训记录、签到表及考核资料,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安全管理存在重大疏漏。面对执法人员的调查询问,企业相关负责人对违法违规事实予以承认,坦言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存在侥幸心理,对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未能从源头筑牢安全防线。
鉴于该企业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鄂城大队依法对该企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与整改标准,督促企业全面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切实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为避免“一罚了之”,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鄂城大队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整治与规范同步”的原则,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指导企业整改,一对一帮扶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日前,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开展整改复查,确认企业已全面完成整改闭环:健全了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组织所有在岗货运驾驶员开展了全覆盖的安全生产专项培训与考核,完善了培训签到、学习记录、考核结果等全套档案资料;对涉事车辆及相关驾驶员作出了严肃处理,同步完善了车辆动态监管与从业人员日常管理机制,从源头消除了安全隐患。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鄂城大队提醒,道路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主体,“百吨王”严重超限超载行为极易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是必须严管严控的重大事故隐患。各货运企业务必引以为戒,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车辆日常安全管理等制度,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坚决杜绝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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