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宣传警示教育作用,近日,鄂州公布了一起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26年1月11日2时9分,鄂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鄂州市吴楚大道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龚XX驾驶XXX有限公司所属车辆鄂XX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鄂XX挂重型自卸半挂车,轴数6轴,运输沙子从湖北XX公司到武汉XX公司。经现场称重检测,鄂XX、鄂XX挂车货总重69.96吨,限定标准应为49吨,超限20.96吨,超限率为43%。XXX有限公司构成超限运输车辆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违法行为。2026年1月11日,鄂州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
>>查处理由及结果
经调查核实,XXX有限公司存在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该行为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2026年1月14日,鄂州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采取卸载措施消除违法状态。该公司已于当日按要求完成货物卸载及转运,经复检称重,车货总重符合限定标准,违法状态已彻底消除。2026年1月15日,鄂州市交通运输局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并参照《湖北省交通运输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鄂交发〔2024〕27号)普通公路序号7之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车辆违法超限危害深远、后果严重。依法从严查处此类违法行为,既是保护公路桥梁安全、延长交通基础设施使用寿命的必要举措,也是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公共交通安全、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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