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
查看: 635|回复: 0

曝光!鄂州2家被罚!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11-20 14:4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15日,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公布12起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其中,涉及鄂州2例。

鄂州市临江乡志超家庭农场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方法使用农药案

      2023年5月22日,省农业农村厅对鄂州市临江乡志超家庭农场生产销售的豇豆进行例行监测,检测出农药“噻虫嗪”残留超标。7月10日,鄂州市农业农村局安排执法人员溯源核查,当日,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依法实施立案调查。经查,发现当事人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方法使用农药。施用农药“噻虫嗪”的同批次豇豆100公斤,其中3公斤被抽样检测,剩余97公斤全部销售。当事人主动提供购买者姓名和电话,通过执法人员多次调查,均表示未出现食物中毒等不良反应。

      鉴于当事人态度端正,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承认违法事实,且调查其农残超标的“豇豆”被消费者食用后未造成显性的危害等情节,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2023年9月19日,鄂州市农业农村局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鄂州市杜山忠平种养殖专业合作社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2022年11月24日,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对鄂州市杜山忠平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经检测,该合作社销售的“大白菜”检测出“甲维盐”农药残留超标,检验结果不合格。当事人主动提供食用者姓名和电话,通过执法人员多次询问食用者,均表示未出现食物中毒等不良反应。

      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承认违法事实,农残超标的“大白菜”被食用后未造成显性危害,也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截止该案调查终结,没有接到该农残超标“大白菜”食用后出现食物中毒等不良反应的信息反馈和投诉。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大白菜,2023年3月19日,鄂州市农业农村局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金币充值|置顶套红|客服微信:heijueshi1

客户端APP| 手机版| 关于我们| 用户须知|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公安备案号42070402000002 | ( 鄂ICP备14010928号-4 )

Powered by 鄂州一网 © 2007-2021 鄂州市网神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鄂州一网婚恋平台

本站微信

网络经济主体信息
网络不良信息举报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7786309744
举报邮箱:675908390@qq.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